严守廉洁底线 筑牢药品检查“防火墙” ——兰州分中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

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纪律意识和廉洁风险防控能力,4月15日,兰州分中心以“廉洁是药品检查员的执业底线”为主题,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。活动深入学习最新法规与制度要求,严明纪律规矩,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。

廉洁是药品检查员履职的根本准则。兰州分中心以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为根本遵循,结合《检查员廉政管理制度》《现场检查廉政风险防控操作规程》,构建起“高线+底线”相结合的纪律体系。通过警示教育,引导全体检查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,警惕“四风”隐形变异问题,坚决抵制礼品礼金、违规宴请等行为,划清政商亲清界限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(法释〔2026〕6号)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新规打破“小额免责”误区,明确收礼判定不看金额、只看关系,只要礼品与职权挂钩、可能影响公正履职,即便是一盒烟、一瓶酒,也属于违规收礼,轻则受到纪律处分、开除公职,重则触犯刑法。兰州分中心第一时间组织全员学习新规核心变化,系统梳理出10条行为红线,包括严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、接受宴请旅游、默许身边人代收礼品等。

药品安全无小事,廉洁自律无例外。兰州分中心将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,持续加强廉政教育与监督管理,督促全体检查员时刻绷紧廉洁之弦,守住小节,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保障药品检查工作的公平公正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底线。

创建时间:2026-04-20 16:09